曹爽怡

花童——读《只是孩子Just Kids》有感

“我要离开这里,我要踏上火车,我要坐车远行直到纽约城;我要出人头地,我要踏上火车,直到纽约城;我要无所顾忌,我要成为巨星,我一往无前不回头;绝不回头,绝不回头,烧了那个傻逼工厂。”(《Piss Factory》)

 

这本书看似情节简单,其实阅读门槛很高,如果对那个波澜壮阔的时代,诗歌和摇滚不感兴趣且完全不了解的人读起来的大概会感觉在受刑。这不是一本简单的充满了心灵鸡汤的文艺女青年的回忆录,我不是指故事情节难以理解,而是书里充满了人名报菜名的桥段,一句话中出现三个以上的人名是常事,作者也不对自己写的人名加以解释,这些人也不会出现在之后的情节中,而且这些名字经常被当作形容词,副词来使用,读得人一头雾水,离开了注释读起来很困难,纯粹就是一种炫技的卖弄,比如,“萨姆瓦格斯塔夫长得如雕塑一般,就像是从花岗岩上凿下来的,是一个有着格利高里派克嗓音的高个粗犷版本的加里库珀。”这本书的注释也非常反人类,注释不在每页的下面,而是全部都在章节末尾,我需要在注释区夹一张书签,边看边往后翻查找注释,托这个热爱炫技的作者的福,注释量特别特别大,真是不胜其烦。后来我直接无视那些人名,通通读作“艺术家”,才终于囫囵吞枣地读了下来。这样一对比,越发衬得Ozzy的自传清爽宜人,用词简单易懂,叙事流畅,情节明快有趣,小学生理解起来也毫无难度。

 

我在网上看到一个对此书的评论很有意思。“帕蒂在2010年出版过一本名叫《Just Kids》的回忆录,这书基本就是对70年代纽约以及她跟摄影师罗伯特·梅普索普关系的美化故事。后来这书还成了国内畅销书,成了举国上下的中年妇女们的心灵安慰药——‘我要是不嫁给这个傻逼,不用整天围着这帮熊孩子转悠,追求我自己的艺术理想,说不定能成一番大事业吧?’但这些女人们终究放弃了画画写诗演戏的理想,只能通过这本《Just Kids》看别人替她们过理想中的生活。帕蒂最擅长的事情就是知道她听众们的需求,而且每次都能满足他们。难怪这本书最后还赢得了2010年国家图书奖(非虚构类图书)。”哈哈哈,我们在读书的同时也在思索着自己的人生,如果不能像想象中那么坚定勇敢,当然也可以在阅读中幻想自己像作者一样活过了一生,也许幻想之后,现实中的我们真的更坚强了那么一点点呢。

 

此书共370页,Patti直到219页才开始了她的第一场配乐朗诵会,308页才开始讲述她是怎样拍摄《群马》封面的,书中摇滚相关的地方着墨不多,也就出现了一些人名,主要讲的还是她和Robert的相遇相知分分合合的恋爱故事,以及两人不懈追求艺术的经过,所以对摇滚不了解的人直接当一本恋爱小说来读也可以。讲Robert Mapplethorpe的篇幅是那么的多,几乎要超过她自己的故事了,不过,这确实是他俩共同的故事。切尔西酒店(Hotel Chelsea)是他们的小小乐园,是在纷繁的尘世中的一处小小乐土。关于Patti,她和她的偶像Bob Dylan,Jim Morrison这样的摇滚诗人有很多共性,他们和很多过于注重旋律而忽略了歌词重要性的摇滚乐队不同,思考,写诗,朗诵在他们的生命中是如此重要,音乐只是传播他们诗歌的一种载体。

 

摇滚乐只是Patti表达自我的一种方式,对生命的思考,强烈的自我表达蕴藏在她热烈的歌词中。诗歌本身就充满了韵律感节奏感,两者融合的感觉是多么美妙啊。中国古代也一样,诗经和乐府诗最开始不也是唱出来的吗,很多就是普通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民歌,话说回来,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很少有能够唱出来的现代诗了,就连配乐诗朗诵都非常少见了。诗歌是直抒胸臆的表达方式,一位诗人在创作诗歌的时候是不可能欺骗自己的内心的,他甚至会用伤害自己的方式将自己的心的一部分变为纸上的诗句,那种深入骨髓的情感,或哀伤,或感动,或愤怒,诗中的每一个字都是一杯浓缩的酒,饱含着喷薄而出的情绪。Patti的歌曲无论是音乐还是歌词都明显深受Jim Morrison的影响,这位Lizard King,伟大的叛逆的神经质诗人,燃烧着自己的灵魂,摇滚也好,写诗也好,他把最真诚的自己剖开给大家看,直到耗尽全部生命。Robert Mapplethorpe身上显然有很多和Jim Morrison相似的地方,“我觉得自己是一个很孤独的人。在高中的时候,我就知道一定要成为艺术家,不管以怎样的方式。”一个纯粹的艺术家,前卫的,叛逆的,争议不断的,他身上纯真美好坚强不屈的那一方面一定深深吸引了Patti Smith。“我会说他是一件令人窒息的披风,一片丝绒的花瓣。折磨他的不是思想,而是思想的形成,它像令人恐惧的邪灵般侵入了他,使他的心如此猛烈、没有规律地跳动,他感觉皮肤在震颤,如同戴了一张艳俗的面具,煽情而令人窒息。”当别人向Patti询问有没有叩开Robert心门的方法时,她回答:“爱他的作品。”

 

这些诗人身上到底是什么东西在吸引着我们?Patti最爱的是法国诗人兰波,那位传奇美少年,19岁就放弃写诗的奇人,无数文学爱好者心目中的白月光。“兰波掌握着一串神秘的语言,那种语言我无法完全破译,却读得如饥似渴。”在我的生活中,一个爱读诗的少年或者少女在学校也是要被嘲笑的,成为诗人更是一个滑稽至极的梦想,如果你年近三十,还告诉别人你的爱好竟然是读诗写诗,偶像还是一位法国诗人的话,别人可是要笑掉大牙的。诗歌到底意味着什么呢?一个梦,一场五彩斑斓的幻觉,一次唤起你灵魂共鸣的巅峰体验,然而,对大部分人而言,读诗这种既不能赚钱也算不得什么实用技能的事情就像霸王龙小小的前爪一样可笑。爱读诗的人大概只能藏起来,缩进自己的小小贝壳里,一旦离开那里,话题就只剩手表,洋装,地产,装得像个大人并不困难。

 

“那些如雷贯耳的名字、光怪陆离的场景,尽管令人兴奋,但在一条追寻自由的小路上也只是斑驳的光影……我想,你若咬定了人只活一次,便更没有随波逐流的理由。在无常的生命中,这会比胆怯而佯装成熟更有别样的收获吧。”有这些伟大的灵魂相伴,一路向前,我们并不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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